1. 职工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宿迁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代办,或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还款信誉良好,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2. 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
3. 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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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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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在我市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受理条件很多公民都不清楚,且缴存时间无间断,但是只有符合相关规定,
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来购买房屋的情况并不少,息的能力;
4. 夫妻双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并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任一方均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可以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5. 职工购买住房的,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