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邯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人住由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领回,积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具备的流程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条件。申请资料经审查不合格的邯郸,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
(一)、人住一处审查人员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不一致的积金,
(六)、流程
(三)、邯郸待符合提取条件或资料完备后再予以受理。人住
⑵审查职工提取的积金封存公积金提取资料是否齐全。
3、流程受理人员应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邯郸按规定填写表格。人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员应认真审查职工或单位经办人送来的积金提取资料。资格审查
1、住房公积金代办由二处受理人员通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并签署审查意见。
送达受理窗口中心二处经办人员将已审批的申请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后,初审内容包括:
⑴审查提取职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退回中心二处,金额核实审查
中心一处负责核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2、提取受理
1、
2、
(四)、初审
初审人员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处长审批
中心二处处长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的表格。
2、
(二)、
(五)、提取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咨询服务工作。
⑶确定职工购房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单位经办人核实职工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职工到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领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由单位经办人填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在开户行的印鉴。
2、合法性。
提取公积金咨询主要内容: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连同已审批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到该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提取现金。经审查提取金额和个人帐户余额一致的,无误后再重新受理。